麻烦请教一个问题,我们是建筑公司,在19年走的劳务公司给我们开具的发票现在被税务局认定为虚开,现在增值税及附加税都补上了,所得税算的太高,然后税务局的让把19年-21年的有付款至今没收到发票的给我们算到当年的成本里了,现在有的发票没收到,有的发票收到了,我应该怎么做账?下图是给认定的成本19年和20年都没收到发票,21年收到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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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08-03 11:42 发布 43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税务局给你们算的里面还有没收到发票的吗?
2023-08-06 19:52:08
同学你好
之前没有做账的吗
2023-08-03 11:44:51
你们符合简易征收吗?
2023-10-23 15:11:57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地方教育、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异地工程预缴的,只做缴纳的就行。
2024-05-14 13:09:50
申报的时候在已交税金栏填已经预交的增值税就可以了
2022-10-11 16: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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