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工作中,一般纳税人,月末进项大于销项,需要结转 问
同学,你好,当月末进项税额 > 销项税额(即产生“留抵税额”)时,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将差额结转到“未交增值税”的贷方(后者仅用于结转“应交未交”的税额)。 正确的处理是:保留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方余额中,不结转至“未交增值税”。 具体逻辑: 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销项 > 进项时,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当月进项大于销项(留抵):不做上述结转分录。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即多出的进项)保留在该明细科目中,作为留抵税额,用于抵扣以后期间的销项税额。 答
甲方工抵房给我们,我们直接打折卖出去了,这个账务 问
同学,您好,甲方以工抵房抵债,您公司直接打折卖出,这一业务应分两个阶段进行账务处理:第一阶段是债务重组(取得抵债房产),第二阶段是资产处置(出售房产)。 第一阶段:取得抵债房产(债务重组) 核心原则:在您公司实际取得对抵债房产的控制权(即有权决定何时、以什么价格卖给谁,并承担相关风险和报酬)时,终止确认对甲方的应收账款,并将房产确认为一项资产。 1. 确认时点 • 关键判断:您公司是否已完全取得对该房产的控制权?例如,是否已签订不可撤销的抵债协议、是否已实际收房(或通过网签等方式锁定房产)、是否已能自主决定出售。 2. 资产分类 • 不能确认为“存货”:因为工抵房的取得和处置不是您的日常活动 • 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因为您的持有目的是出售,而非自用或出租。 • 应确认为“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取决于您预计的变现时间。如果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出售,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如果超过一年,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3. 入账价值 • 原则:按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取得抵债房产的入账价值。 • 简化处理:如果实务中难以直接确定债权的公允价值,可以按该房产的公允价值入账,但最高不得超过该项债权的账面余额。 • 差额处理:如果房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投资收益”或“营业外支出”);如果高于,差额通常不确认收益(以债权账面价值为限)。 4. 账务处理(假设已取得控制权,且房产公允价值与债权账面价值相当) 借: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房产的公允价值,不超过债权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 (差额,如房产公允价值低于债权账面价值) 贷:应收账款 (原应收甲方的工程款/货款账面余额) • 注意:如果房产公允价值高于债权账面余额,则按债权账面余额入账,不确认收益。 第二阶段:出售抵债房产(资产处置) 核心原则:出售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确认银行存款,同时结转该资产的账面价值,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1. 损益归属 • 属于“资产处置损益”:因为这是处置一项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产生的损益。 2.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实际收到的打折后的出售价款) 资产处置损益 (差额,如出售价款低于账面价值) 贷: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该房产的账面价值) 资产处置损益 (差额,如出售价款高于账面价值) 完整案例演示 假设: 1. 甲方欠您公司工程款 100万元。 2. 双方签订不可撤销的抵债协议,您公司已实际控制该房产,房产公允价值为 90万元(低于债权)。 3. 您公司将该房产以 85万元(打折)出售给第三方。 账务处理: 第一步:取得房产时 借: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90万元 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 10万元 (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 100万元 第二步:出售房产时 借:银行存款 85万元 资产处置损益 5万元 (出售损失) 贷: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90万元 答
老师,24年企业所得税实际多少 问
同学你好 你问税率吗?小微吗 答
我们公司欠对方的建厂工程款,现在用我们的库存商 问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答
老师咨询个问题,A公司是用餐平台,B是服务的,也是开 问
你好,可以的,有三方协议把持的 答


房地产企业在竣工收尾之前缴纳的增值税都是预缴增值税吗?
答: 一般来说,房地产企业在竣工收尾之前缴纳的增值税是预缴增值税。预缴增值税是根据房地产企业实际创造的税收而进行预先缴纳的,有助于确定纳税人的未来应纳税款。具体而言,房地产企业在发生涉税行为时,根据税法规定,由税收管理部门计算实缴税款,并在每个税收期间以预缴方式缴纳税款。除了在竣工收尾之前缴纳的预缴税款外,还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期间内缴纳预缴税款。 拓展知识: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可以采用实际缴税和预缴税两种方式,通常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要采取预缴税款还是实际缴税款。如果企业自身财务状况良好,或者比较靠近发票审核期,可以采取预缴税款的方式,以便于更好地利用资金;如果企业需要避免税收风险或者延迟税收支出,则可以采取实际缴税的方式。
房地产出租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答: 出租缴纳的是土地使用税。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房地产开发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月18日预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房屋一套,售价1000万元,收到客户李先生预交款800万元,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要求:计算应预缴和应交增值税,并做预收房款和预缴增值税、售房、应缴增值税和实际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售房分录
答: 1.计算应预缴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预缴税款计算公式为:应预缴增值税=预收款÷(1%2B适用税率)×预征率适用税率为9%,预征率为3%。根据公式,应预缴增值税=800÷(1%2B9%)×3%=21.65万元。 2.预收房款和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800万元贷:预收账款 800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缴税款) 21.65万元 贷:银行存款 21.65万元 1.售房的会计分录:借:预收账款 1000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万元 2.应缴增值税和实际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应缴增值税=主营业务收入÷(1%2B适用税率)×适用税率-进项税额假设进项税额为0,适用税率为9%。根据公式,应缴增值税=1000÷(1%2B9%)×9%=82.57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2.57万元 贷:银行存款 82.57万元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82.57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2.57万元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hhp 追问
2023-07-28 17:40
小锁老师 解答
2023-07-28 17:45
hhp 追问
2023-07-28 17:46
hhp 追问
2023-07-28 17:47
hhp 追问
2023-07-28 17:47
小锁老师 解答
2023-07-28 17:51
hhp 追问
2023-07-28 17:53
小锁老师 解答
2023-07-28 17:55
hhp 追问
2023-07-28 18:04
小锁老师 解答
2023-07-28 18:05
hhp 追问
2023-07-28 18:06
hhp 追问
2023-07-28 18:08
小锁老师 解答
2023-07-28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