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新旧会计准则的租赁准则有什么不同

务实的月光
于2023-07-26 10:17 发布 1228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7-26 10:32
你好
1.新租赁准则在承租人的资产入账价值中增加了公允价值;2.新租赁准则修改了融资租赁中对于初始费用处理的方式;3.新租赁准则的租赁内含利率标准更加完善;4.新租赁准则相比于旧租赁准则,改变了售后租回关于经营租赁方面的会计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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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新租赁准则在承租人的资产入账价值中增加了公允价值;2.新租赁准则修改了融资租赁中对于初始费用处理的方式;3.新租赁准则的租赁内含利率标准更加完善;4.新租赁准则相比于旧租赁准则,改变了售后租回关于经营租赁方面的会计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023-07-26 10:32:40
首先第一个是关于科目的处理有所区别。第二个就是关于那个使用权资产入账成本的一个区别。关于那个税收这一块不变的,还是按以前的处理。
2022-01-17 18:42:53
您好,旧租赁准则,融资租赁,会计分录借: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贷:长期应付款
2024-05-29 15:41:00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你搜索这个就有,我这边发链接,学员说删除,不知道啥情况,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905/t20190510_3254992.html
2020-01-14 11:52:57
第一,适用范围不同,具体会计准则大多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有些也适用于其他企业。而《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金融保险企业以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 第二,侧重点不同,具体会计准则大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方面作了原则性的规范。侧重于确认和计量,重点规范会计决策过程。而会计制度则侧重于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作可操作性规范,确认和计量的内容只是有机在体现在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中。即会计制度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与结果。 第三,结构体系不同,统一的会计制度自成体系,它由三个层次构成:《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为第一层次;在此基础上,分别一般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小企业建立各自操作性较强的有关会计科目的设置、具体账务处理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对外提供办法;对于各个行业、企业专业性较强的特殊业务的会计核算,财政部将陆续制定专业会计核算办法。而各具体准则之间相互独立,分别就企业的某项业务或某一方面核算内容作出规定。 第四,规范形式不同,会计准则的规范形式、语言表述比较符合国际通用形式,并已构成国际通用会计惯例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会计制度的科目、报表式的规范形式则符合我国广大会计人员长期形成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
新准则是最新的规定,科目处理方式等会和旧的有所不同
2022-04-15 15: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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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解答
2023-07-26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