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999

职称注册会计师

2023-07-21 15:35

是的,生产型出口企业的自制出口,通常是指企业自行生产的产品进行出口。关于自制程度,一般来说,只要企业对产品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加工,比如你提到的打磨、抛光、上油等,都可以算作自制。至于是否可以按照自制件出口,这主要取决于你的产品是否符合出口商品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如果符合,那么就可以按照自制件出口。

冷艳的路灯 追问

2023-07-21 15:35

那如果我购买了半成品,然后在我这里进行最后的加工,这样的产品能算作自制出口吗?

999 解答

2023-07-21 15:35

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对半成品进行了足够的加工,使得最终产品有了明显的变化,那么这个产品就可以被视为自制出口。但是,具体的判断还需要根据你所在地的出口政策和规定,以及你加工的产品类型来确定。建议你可以咨询相关的贸易专家或者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生产型出口企业的自制出口,通常是指企业自行生产的产品进行出口。关于自制程度,一般来说,只要企业对产品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加工,比如你提到的打磨、抛光、上油等,都可以算作自制。至于是否可以按照自制件出口,这主要取决于你的产品是否符合出口商品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如果符合,那么就可以按照自制件出口。
2023-07-21 15:35:29
你好 如果符合财税2012 39号附件4及国税公告201365号所要求的视同自产条件的,可以按免抵退进行退税;对于不符合视同自产的,按免税处理。 实务中,大多按免税处理!
2020-02-24 12:08:13
你好同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152号)第三条规定,生产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退税时,须按当月实际出口情况注明视同自产产品的出口额。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凡不超过当月自产产品出口额50%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财税[2002]7号文件和国税发[2002]11号文件有关规定审核无误后办理免、抵、退税;凡超过当月自产产品出口额50%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从严管理,在核实全部视同自产产品供货业务、纳税情况正确无误后,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准后办理免、抵、退税。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相关核准和审批权限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148号)*9条规定,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无论是否超过当月自产产品出口额50%,均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有关规定审核无误后办理“免、抵、退”税,不再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审批。 可以看到,对于超过当月自产产品出口额50%的外购产品的审批,不再上报省级国税局审批,只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批即可。 祝顺利。如果没有问题了记得点结束并五星好评。
2019-05-23 14:36:07
您好,这种情况是不能退税的
2023-12-25 06:19:38
能。。。。。。。。。。。我们企业有一部份产品也是这样的
2015-12-16 10:29:0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