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12-29 15:13

你好,最好是把利润降低一些,因为如果你注销的时候有利润,是这样按20%缴纳股息 红利个人所得税的 
汇算清缴就是根据你收入*核定利润率*所得税税率——预交所得税来计算是否需要补交税款的

????大玉儿 追问

2017-12-29 16:50

谢谢老师,那要降低多少合适一些呢?就是说这个只对注销公司的时候有影响,那对于明年做什么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有没有什么影响啊?

邹老师 解答

2017-12-29 16:52

你好,降低多少就没有一个统一比例,降到你注销时按20%的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税额你单位能承受的比例就可以了 
对汇算清缴没有影响,因为你单位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收入计算,而不是利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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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好是把利润降低一些,因为如果你注销的时候有利润,是这样按20%缴纳股息 红利个人所得税的 汇算清缴就是根据你收入*核定利润率*所得税税率——预交所得税来计算是否需要补交税款的
2017-12-29 15:13:47
你好,2019年按查账征收申报就是了,不需要管18年核定征收的数据
2020-05-11 17:13:5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十三条规定: 1.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确定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 2.纳税人应依照确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期间实际应缴纳的税额,进行预缴。按实际数额预缴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按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3.纳税人预缴税款或年终进行汇算清缴时,应按规定填写《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时限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方式的,按下列规定申报纳税: 1.纳税人在应纳所得税额尚未确定之前,可暂按上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按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按月或按季度分期预缴。 2.在应纳所得税额确定以后,减除当年已预缴的所得税额,余额按剩余月份或季度均分,以此确定以后各月或各季度的应纳税额,由纳税人按月或按季度填写《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 3.纳税人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实际经营额或实际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缴纳税款。 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也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2021-05-26 19:49:02
你好 看你类型 比如如果您是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那么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如果您是查账征收,也就是自行申报的个体工商户,那么个人所得税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如果你是合伙企业也是需要汇算的
2020-03-03 17:02:58
您好,要看下收入四个季度申报的和汇算清缴申报的是否一致
2019-08-28 15: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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