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李某每月工资9000元,任职于境内甲企业,同时为乙企业的个人大股东,2019年1~12月取得以下收入: (1)取得保险赔款3000元。 (2)取得甲企业支付的独生子女补贴10000元。 (3)购买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入20000元。 (4)取得兼职收入3000元。 (5)5月份因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红利12000元,已知该股票为李某去年1月份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 (7)8月将其拥有的两处住房中的一套(已使用7年)出售,不含增值税转让收入200000元,该房产买价90000元,另支付其他允许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8000元。 (8)10月份乙企业为李某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并将所有权归到李某名下,已知该车购买价为300000元,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定,乙企业在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允许税前减除的数额为100000元。

迷路的毛巾
于2023-06-08 08:56 发布 786次浏览
- 送心意
张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3-06-08 09:09
你好,正在计算中,请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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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正在计算中,请稍后
2023-06-08 09:09:46
综合所得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8000*12%2B3500*0.8-60000-24000=134800
个税=134800*0.1-2520=10960
2)张某租赁所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0-900)*0.8*0.2*12=27072
(3)张某本年度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960%2B27072=38032
2022-12-29 15:47:26
2.请计算张先生出售房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张某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50-165-2.2-0.01-12)×20%
2023-05-17 13:26:23
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张某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50-165-2.2-0.01-12)×20%
2023-05-14 20:33:54
同学,您好
企业给员工报销“探亲假路费”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受14%的比例限制;但是,取得该路费报销的员工,也是属于取得与任职相关的报酬,需要并入取得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合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022-04-08 19: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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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壹老师 解答
2023-06-08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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