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2月初该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余额为300万元。2021年12月份该企业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结算上月应付职工薪酬,并按规定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7万元,扣除职工应付企业的房租13万元,收回代垫职工家属医药费5万元,实发工资共计275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 3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2 7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70 000 其他应收款 180 000 代扣:个人所得税怎么不放到其他应收款里面
听话的帽子
于2023-05-16 16:40 发布 120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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