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任职于A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月收入50000元,2020年A公司在异地项目部设立了一家子公司所有业务由甲全权负责。现有以两种新酬发放方案: A方案:将甲在A公司的工资薪金列为每月50000元。 B方案:将甲在A公司的工资薪金列为每月30000元,将在子公司的工资列支为20000元。 C方案:将甲在A公司的工资薪金列为每月 30000元,将在子公司的职位列为兼职劳务报酬20000元。 要求:①不考虑社保和变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下,站在个税税负最低的角度,甲应该选择哪方案,②是否还有更好方案。需写出具体的分析和计算过程,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独立的板凳
于2023-04-28 09:10 发布 403次浏览
- 送心意
晓纯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
2023-04-28 09:28
这是以前的题目吧,根据最新的个税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要汇总交税,把全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加起来,一起算,但是除了工资,其他三项都可以扣一部分,所以这样来看,12没有差异,3可以少交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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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以前的题目吧,根据最新的个税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要汇总交税,把全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加起来,一起算,但是除了工资,其他三项都可以扣一部分,所以这样来看,12没有差异,3可以少交一部分
2023-04-28 09:28:24
你好,不要 的,这种情况 不要的
2022-11-10 18:48:43
同学您好,一般分公司的资质是合总公司通用,子公司的资质不可以和总公司通用
2022-02-28 12:44:00
你好,哪里的税局要查呢?
2019-12-16 13:14:19
您好,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上社保的
2020-06-29 16: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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