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公司是应税企业,员工食堂有一定的餐标,超出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如本月食堂支付给供应商的采购款10000元(借:福利费10000,贷:银行存款10000), 餐标8000元,收回员工自行承担费用2000元(借银行存款2000,借:福利费-2000)。 以上操作是否合规?是否有涉税风险呢?

蓝叶CC
于2023-04-18 11:02 发布 400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4-18 11:03
你好 是的可以的执行单位规定就行的 再有 个人部分交款的要单位记收入才恰当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是的可以的执行单位规定就行的 再有 个人部分交款的要单位记收入才恰当
2023-04-18 11:03:42
对的,这样处理是对的,一级科目是职工应付薪酬二级科目福利费。
2023-12-25 14:41:27
同学你好 退回应当原路冲回 不应确认收入
2023-03-31 17:48:14
是的,你没有理解错。“单位管理费用--福利费”收入应该是借银行存款,贷单位管理费用--福利费(借方为负),而“单位管理费用--福利费”支出则是借“单位管理费用--福利费”(借方为正),贷银行存款。
2023-03-24 14:03:22
会计分录是,借:管理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2025-03-11 11: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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