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发生如下销售业务:销售啤酒,发生不含税销售额500000元,收取啤酒包装物押金11300元;销售白酒,发生不含税销售额300000元,收取白酒包装物押金6780元。根据合同约定,购买方应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归还包装物,否则甲酒厂有权没收包装物押金。则2020年5月,甲酒厂因上述业务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元。

执着的宝贝
于2023-03-22 13:25 发布 748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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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 88620 元。
2023-03-22 13:37:44
同学您好:
销售啤酒,发生不含税销售额500000元,收取啤酒包装物押金11300元(在收到时不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只有逾期时才确认)因此啤酒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00×13%=65000
销售白酒,发生不含税销售额300000元,收取白酒包装物押金6780元(在收到时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因此白酒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00×13%%2B6780÷(1%2B13%)×13%=39780
综上所述整个销项税=104780
2022-04-14 17:21:19
你好,这个应纳增值税=22600÷(1%2B13%)×13%+45200÷(1%2B13%)×13%=7800
2024-04-06 13:03:17
你好
根据上述业务该酒厂2020年3月的增值税销项税翻为( )万元
120*13%加上80*13%加上(5加上6)/(1加上13%)*13%=27.27
2020-06-14 21:27:45
你好,同学
该酒厂 2020 年 7 月应纳的增值税=(200%2B11.7/1.13)*0.13%2B(0.2*250%2B(5850-5265)/1.13)*0.13
消费税额=(200%2B11.7/1.13)*20%%2B200*2000*0.5/10000%2B220*250/10000
2022-05-23 10: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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