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方2018年与对方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款项已于当年收到,我方在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时,都进行了未开票收入入账和申报,2022年对方要求我方开票,请问账务和税务方面,我方应如何处理

无情的棒棒糖
于2023-03-21 19:19 发布 510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23-03-21 19:23
按照有关规定,如果已收到款项,但是在报税申报时进行了未开票收入入账和申报,对方要求开票,则需要重新进行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因此您需要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重新登记,重新申报,并开具发票。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