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建筑施工单位,有一工程项目2014年签合同并施工,2015年底完工,除质保金外,工程款2016年初已播完,2017年决算,对方现在要开票,应开什么票

爱吃蘑菇的小菇凉
于2017-11-23 09:33 发布 864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11-23 09:34
你好,就是建筑工程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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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其实按照规定是按完工程度来结转的话,是没有余额的。
但是如果你有余额,你就填到存货里面
2024-01-15 15:49:31
根据上述信息,该建筑合同中发包方计入在建工程的金额为104.5万元。由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扣留5%作为质保金,所以质保金的金额为5.5万元(110×5%)。
关于质保金是否需要开票,这一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协商结果。在实际操作中,质保金的开票问题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如果质保金是作为工程价款的一部分扣留,并且在未来需要退还,那么可能不需要单独开票。但如果质保金是作为一种额外的费用或保证金扣留,并且在未来可能不会退还,那么可能需要单独开票。
2024-07-12 11:35:34
你好 1. 没有发票的; 用 支付的回单 或者收据来做附件的 2. 质保金要考虑是否会退回来; 退回来的走其他应收款
2022-05-09 11:03:53
当然需要开成本发票。你可以做一部分人工
2019-03-08 13:02:39
5.5 万的质保金在工程完工时通常不计入在建工程价值。
在建工程的价值一般是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相应的合同约定价格来确定的。在支付 104.5 万时,这部分款项对应的工程部分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或符合合同约定的完工条件,所以将这部分金额计入在建工程。
而 5.5 万质保金是为了保证工程在一定期限内的质量而预留的款项,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工程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才会退还质保金。在工程完工的初始阶段,由于这部分款项的支付存在不确定性,且其目的并非直接对应已完成的工程部分,所以在初始确认时一般不计入在建工程价值。
例如,一家企业建设新的厂房,合同总价款 110 万,包含 5.5 万质保金。工程完工后支付 104.5 万,此时将 104.5 万计入在建工程并转为固定资产。一年后,如果工程质量合格,退还 5.5 万质保金;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可能会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
2024-07-12 14: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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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3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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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3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