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工程,合同是2014年9月签订,合同总价是670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已在当地地税局开具470万发票;工程竣工是2015年12月,工程验收是2018年4月,工程审计是2018年6月。现已在国税局开具工程建设税票106万,按外经证2.6%、地方附加3.4%缴纳.现公司要求开具成本发票。工程早已完成,这种情况下需要成本发票吗?又怎么样去开?
chensi111
于2019-03-08 13:01 发布 893次浏览
- 送心意
老刘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当然需要开成本发票。你可以做一部分人工
2019-03-08 13:02:39

之前已经完工,那么之前确认了收入和成本吗
2019-03-09 16:20:16

以前是11%现在是10%,从今年5.1开始都是10%了
2018-07-19 11:09:42

如果在2018年5月1月1日之前,已经就土地整理收入申报了增值税的话,可以补开11%的发票,否则只能开具10%税率的发票。如果坚持开11%税率的发票,则要补税,缴纳罚款和滞纳金才能开具
2018-07-19 11:15:19

你好!
是的,按9%开票
2019-10-08 1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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