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又来餐饮公司(一般纳税人)成立于2016年5月1日,2020年6月取得含税销售额106万元当月按税法规定计算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5万元,按现行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要求:计算当月应纳增值税额并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欢总在笑
于2023-03-21 16:23 发布 400次浏览
- 送心意
良老师1
职称: 计算机高级
2023-03-21 16:30
是的,首先,请确定销售额的税率,即17%。然后,根据销售额106万元以及17%的税率计算出应缴税额,即17.82万元。接下来,根据进项税额3.5万元减去应缴税额17.82万元,计算出当月应纳增值税额为14.32万元,并在增值税科目中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相关问题讨论

学员你好,当月应纳增值税=106/1.06*0.06-3.5*1.1=2.15
2022-03-19 16:43:17

根据题目要求,餐饮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额为:销售额106万元-进项税额35000元×(1+增值税税率)=103万元×3%=30900元。会计处理上,应将30900元的增值税额冲减本期销项税额,分成应交税费科目的本期已交税费额和预交税费科目的本期预交税费额,做相应的分录即可。
2023-03-21 19:17:05

当月应纳增值税额=106/1.06*0.06-3.5*15%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22-04-14 11:12:26

是的,首先,请确定销售额的税率,即17%。然后,根据销售额106万元以及17%的税率计算出应缴税额,即17.82万元。接下来,根据进项税额3.5万元减去应缴税额17.82万元,计算出当月应纳增值税额为14.32万元,并在增值税科目中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2023-03-21 16:30:26

你好,同学
销项税额=106/1.06*0.06=6
进项税=3.5
加计抵减=3.5*10%=0.35
应交增值税=6-3.5-0.35=2.15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5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5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0.35
贷,其他收益0.35
2022-04-13 22: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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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总在笑 追问
2023-03-21 16:30
良老师1 解答
2023-03-21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