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拆迁补偿款有一亿,现在要处置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建筑物,原值减去累计折旧摊销之后有800多万。请问这800多万是做到哪里?如果是做到营业外支出,税务局会认可吗?如果不做营业外支出,那要做到哪里去?
伊伊妈妈
于2017-11-21 13:53 发布 784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计入营业外支出,认可的
2017-11-21 13:57:47

你好
原值写不含税金额,看发票上。
2020-01-20 13:16:31

计入应交税费--预交个税
2018-07-07 17:04:52

你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计入开发成本
2019-07-11 14:32:40

没有发票的话就要作营业外支出的哦 ,不能税前扣除
2019-12-24 1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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