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和宿舍在一栋楼,宿舍水费电费员工自己承担, 问
同学,你好 不可以税前扣除。 答
朴老师,咨询您下,(价外费用、无票收入、视同销售,增 问
同学,您好。根据您提到的“价外费用、无票收入、视同销售,增值税计税,不计入主营业收入”,这是三种不同的涉税情形,它们的共同点是:都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但在会计上不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 下面为您分别解释这三种情况的含义和典型会计分录: 1. 价外费用 含义:指销售方在商品/服务价款之外,额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性质的费用(如手续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等)。根据税法,这些费用属于销售额的一部分,需要并入计算增值税。 会计处理:价外费用本身不是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而是伴随主营业务产生的额外收款。因此,其不含税金额根据性质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财务费用”等科目。 简单会计分录示例(假设销售货物时另收违约金): 借:银行存款 1130 贷:主营业务收入(货物) 1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外收入(违约金) 1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 (注:130 = (1000 %2B 100) × 13%) 2. 无票收入 含义:指企业发生了增值税应税行为(如销售货物),会计上已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即便如此,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企业仍需按无票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 会计处理:会计上正常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和“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同时计提销项税。与开票销售的唯一区别是未开具发票。 简单会计分录示例: 借:应收账款 / 银行存款 113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 (注:此处分录与开票销售完全相同,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您提到的“不计入”可能是指在税务申报表“未开票收入”栏次填报,而非会计科目。) 3. 视同销售 含义:指企业将资产用于非销售目的(如无偿赠送、用于职工福利、对外投资等),但税法规定该类行为需要“视同”销售货物或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会计处理:这是最能体现“增值税计税,不计入主营业收入”的情形。会计上不确认收入,而是将货物的成本和视同销售产生的增值税一并计入相关费用或资产成本。 简单会计分录示例(将自产产品无偿赠送给客户): 借:销售费用 — 业务招待费 1130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1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 (注:此处没有“主营业务收入”,销项税额和产品成本一起计入了“销售费用”。) 答
老师,有一个公司之前是注册的集群地址,担心近期税 问
同学,你好 是可以的 答
老师我们账上支付了25年的工资,然后未报个税,那这 问
您好,这个你们现在是要补申报还是? 答
请问一下,我们公司是销售货物到香港,我们是出售玩 问
你好,肯定是分类核算管理,组装 答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5月从国外进口一批原材料,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120万,该批材料分别按10%和13%的税率向海关缴纳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并取得了相关完税凭证。该批原材料当月加工成产品后全部在国内销售,取得销售收入3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同时支付运输费6万元(不含增值税,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知该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3%。要求:计算甲企业5月份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和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答: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后
1.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1)从国外进口一批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90万元,关税税率10%;(2)销售自产成套化妆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226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13万元。,(3)以成本为3万元的原材料委托某县A企业加工化妆品,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2万元、辅助材料5000元,受托方按规定代收代缴了税金;(高档化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13%,消费税税率1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回答下列问题。(1)计算进口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2)计算销售自产成套化妆品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3)计算A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4)计算当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答: (1)计算进口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为90万元,关税税率为10%,则关税金额为: 90万元 * 10% = 9万元 进口高档化妆品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90万元 %2B 9万元 = 99万元 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则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99 times 15% = 14.8599×15%=14.85万元 进口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99 times 13% = 12.8799×13%=12.87万元 因此,进口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2.87万元,消费税为14.85万元。 (2)计算销售自产成套化妆品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销售自产成套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226%2B1.13)/(1%2B13%) times 15% = 30.75(226%2B1.13)/(1%2B13%)×15%=30.75万元 因此,销售自产成套化妆品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30.75万元。 (3)计算A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根据题目信息,A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3%2B2%2B0.5)/(1-15%)-3) times 15% = 0.5((3%2B2%2B0.5)/(1−15%)−3)×15%=0.5万元 因此,A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0.5万元。 (4)计算当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进口高档化妆品的增值税为: 90 times (1%2B10%) times 13% = 12.8790×(1%2B10%)×13%=12.87万元 销售自产成套化妆品的增值税为: (226%2B1.13)/(1%2B13%) times 13% = 26.78(226%2B1.13)/(1%2B13%)×13%=26.78万元 因此,当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为: 87 %2B 26.78 = 39.65万元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 甲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高档化妆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21年5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进口一批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85万元,已缴纳关税4.25万元。(2)销售自产成套化妆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678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3.39万元。(3)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提供的材料成本为97万元,支付乙公司加工费5万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 已知:该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高档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5%。要求:分别计算该公司业务(1)、业务(2)和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答: 该公司业务(1)、(85+4.25)/(1-0.15)*0.15=15.75 业务(2)(678+3.39)/1.13*0.15=90.45 和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97+5)/(1-0.15)*0.15=18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乐悠刘老师 解答
2023-03-18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