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3-03-16 19:44

1日,向A公司函购乙材料一批,填制信汇结算凭证,汇出款项25000元。3日,银行转来电汇收账通知一张,金额36000元,系B公司汇来函购商品的货款。5日,电汇广州工商银行30000元,开立采购专户。7日,向B公司发出函购的商品一批,货款30000元,增值税税额3900元,余款通过银行汇还对方。8日,向广州中域公司购进丙材料一批,货款20000元,增值税税额2600元,运杂费400元,一并从本月5日开立的采购专户支付。材料未运达,10日,广州采购专户已结清,余款已退回存入银行。 
 
案例: 
公司A在1日向公司B函购乙材料一批,汇出款项25000元,3日公司B汇来函购商品的货款36000元,5日公司A电汇广州工商银行30000元开立采购专户,7日向公司B发出函购的商品一批,货款30000元,增值税税额3900元,余款通过银行汇还对方,8日向广州中域公司购进丙材料一批,货款20000元,增值税税额2600元,运杂费400元,一并从本月5日开立的采购专户支付,10日广州采购专户已结清,余款已退回存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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