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末,企业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转让损失,应计入“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为什么不对?分录不就是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吗?

紧张的冬日
于2023-03-16 09:47 发布 821次浏览
- 送心意
999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3-03-16 09:57
不对,因为转让金融商品产生的损失后续不能作为进项税额的准确计量依据,应用现金准则确认,损失要计入营业外支出,然后分录贷营业外支出即可。比如:XX公司持有股票1万元,1月末股票发生跌价计1000元,分录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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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因为转让金融商品产生的损失后续不能作为进项税额的准确计量依据,应用现金准则确认,损失要计入营业外支出,然后分录贷营业外支出即可。比如:XX公司持有股票1万元,1月末股票发生跌价计1000元,分录应是:
2023-03-16 09:57:13
你好!就是卖亏了,不赚钱,记入借方的
2022-03-26 22:31:34
对于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有贷方余额,说明本年度的金融商品转让损失无法弥补,但不一定意味着本年度的金融资产转让损失不可转入下一年度继续抵减转让金融资产的收益。因为有可能存在金融资产转让损失和金融资产转让收益同时发生的情况,此时先抵减收益,剩余损失可结转到下一年度,因此上述表述是不完整的。
2023-03-14 10:37:06
你好!错误了,贷方是应交增值税
借方才是转让损失
2022-04-18 16:36:27
你好,转让收益时交的增值税额会抵减投资 收益,所以是借投资 收益
2020-02-25 20: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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