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出票人在出票时约定不得转让,效力是什么

欣慰的向日葵
于2023-03-15 10:19 发布 898次浏览
- 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3-15 10:26
出票人在出票时约定不得转让,其最主要的效力是要求被票据人遵守,也就是说,被票据人必须按照出票人的意思进行支付。如果不满足上述要求,出票人可以以此为基础对被票据人提起民事诉讼,对其责令履行、支付利息等。此外,出票人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追究被票据人违约责任。拓展知识:国家为了保护出票人的权利,规定票据五个内容必须载明,分别为票据代码、出票日期、金额大写、金额小写和付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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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票人在出票时约定不得转让,其最主要的效力是要求被票据人遵守,也就是说,被票据人必须按照出票人的意思进行支付。如果不满足上述要求,出票人可以以此为基础对被票据人提起民事诉讼,对其责令履行、支付利息等。此外,出票人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追究被票据人违约责任。拓展知识:国家为了保护出票人的权利,规定票据五个内容必须载明,分别为票据代码、出票日期、金额大写、金额小写和付款日期。
2023-03-15 10:26:30
你好,如果说出票人写了不得转让再转让的话,后面的那个持票人就不能对这个出票人进行追索了。
2022-04-07 19:23:07
因为出票人就是第一个出票的那个人,他的权利是比背书人要大的。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手背书行为无效,票据有效。比如,A是出票人,他记载不得转让,B仍然背书给C,这个背书无效,B仍然享有票据权利。A对C不承担保证责任。
2022-01-08 16:26:25
当事人约定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财产且已经将约定登记,抵押人违反约定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3-09-05 09:30:04
这句话的意思是:即使抵押人在违反约定的情况下将抵押财产进行了交付或者完成了相关的登记手续,从物权的角度来看,这种转让行为也是无效的,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比如说,甲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了乙以获取贷款,双方约定在债务未清偿前甲不得转让房子。但甲违反约定把房子卖给了丙,并且房子也交给了丙或者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到丙名下。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丙并不能因为房子的交付或者登记就真正获得房子的物权,房子的物权归属在法律上仍然没有改变。
再比如,一辆汽车被抵押了,抵押人私自把车卖给别人并完成了过户登记,但由于这是违反约定的转让,所以新买主不能凭借这个登记就拥有汽车的物权。
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防止抵押人随意转让抵押财产从而损害抵押权人的债权实现。您明白了吗?
2024-07-01 16: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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