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5年12月购入小车壹部(总经办使用),购买价(不含税)32万元,进项税5.44万元,车购税3.2万元,上车牌费用1.2万元(取得服务业普通发票),缴纳一年期车船税应税800元,缴纳一年期其他车辆保险费16800元,车辆内装修费48000元,以上费用均通过银行基本户分别支付;甲公司按5年期直线法计提折旧(不留残值),2021年8月用该车抵欠德利公司债务20万元,欠德利公司债务挂在“应付账款—德利公司”贷方余额20万元。要求:(1)请你站在甲公司立场作出会计处理并计算应纳的增值税销项税(购入时如何
余伟彬
于2023-03-14 15:51 发布 1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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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3-03-14 15:58
如果甲公司购买时选择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在购买时应纳税额就是进项税5.44万加上车购税3.2万,即8.64万元。但是,由于甲公司对购入的小车进行了折旧和抵押,因此,甲公司应减掉发生在此年和上年的折旧和抵押损失的应纳税额,以最终确定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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