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持有待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确认为开发成本吗还是投资性房地产?

菲童牛宝
于2017-11-10 15:47 发布 1745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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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投资性房地产
2017-11-10 15:48:34
学员朋友您好,房地产企业准备增值出售的是存货而不是投资性房地产
2023-05-05 19:21:51
你好,学员
建筑物本身没有增值空间,增值的是土地使用权。炒房的增值空间最主要的因素是其中包含的土地使用权,单就建筑物本身而言,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老化贬值的。故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将某个项目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首先应当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其次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与该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包括用于出租的房地产的租金收入,或者用于资本增值的房地产的增值收益。企业确定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需要进行职业判断,判断时需要考虑相关市场因素的变化。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取得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实际成本进行计量。成本不能可靠计量,就无法予以确认。
3、该投资性房地产为可靠房产商提供。
房屋本身是没有增值空间的,增值的是土地使用权,单就房屋本身而言,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老化贬值的
所以,建筑物只有已出租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023-08-30 10:46:02
正确的是A和C,1月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2月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
2023-03-17 13:23:54
你好,学员,这个不一样的,这个企业类型不一样,归属类型不一样的
2022-03-13 09: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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