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房地产企业现在有块地要无偿转让给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估价已经评估,现在交增值税的话怎么办理?怎么处理?要开票的话,进项用什么抵扣?
欣慰的向日葵
于2023-03-09 17:24 发布 595次浏览
- 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3-09 17:28
老师:这个问题很重要,关系到双方合法权益,我们先看一个案例,比如企业把土地无偿转让给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应当在给出无偿让地书面证明后,根据实际情况办理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税收缴纳工作。
首先,企业需要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应纳的税收,其税收的计算基础为土地的评估价格,并由使用权转让双方一起缴纳。
其次,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需要按照土地使用权转让实际情况开具发票,根据评估价格,计算增值税,并由企业独立缴纳,而行政事业单位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最后,企业可以把营业税和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即可减免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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