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其持有的一项专利技术与乙公司的生产设备进行交换,交换日,甲公司无形资产的账面原值为200万元,累计摊销50万元,公允价值220万元;乙公司生产设备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累计摊销200万元,公允价值240万元。甲以银行存款向乙支付了20万元补价和18(31.2-13.2)万元的增值税。假设该项交易具有商业实质,甲乙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专利的税率为6%,设备的税率为13%。分别做出甲、乙公司非货币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欣慰的向日葵
于2023-03-03 13:09 发布 429次浏览
- 送心意
青柠
职称: 会计实务
2023-03-03 13:19
甲公司:1.记录以无形资产原值200万元计价,专利技术作为减少累计摊销额50万元,公允价值220万元的无形资产交换生产设备的交易。2.记录补价20万元的应付款,记入应付款项科目。3.记录减少累计摊销额50万元,记入账面价值的资产减少科目。4.记录增值税18万元的应交税费,记入应交税费科目。
乙公司:1.记录以账面价值500万元计价,生产设备作为减少累计摊销额200万元,公允价值240万元的资产交换无形资产的交易。2.记录补价20万元的应收款,记入应收款项科目。3.记录减少累计摊销额200万元,记入账面价值的资产减少科目。4.记录增值税13万元的应交税费,记入应交税费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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