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系-般纳税人)2020年第四季度销售开采原煤3000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为64360000元,其中运输费用为4360000元,取得运输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为360000元。销售以自采原煤加工的选煤500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为72000元。假定煤矿以原矿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该公大,司所在地的原煤、选煤资源税税率分别为2.5%、2%。款项均以存款支付。要求:(1)计算该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应纳的资源税。(2)编制该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发生业务的会计分录。
执着的宝贝
于2023-03-02 14:13 发布 362次浏览
- 送心意
999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3-03-02 14:27
(1)2020年第四季度应纳的资源税=(300000×2.5%+50000×2%)×(1-17%)=(12750+1000)×0.83=13672.50元。
(2)2020年第四季度发生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 13672.50元
贷:资源税科目 13672.50元
拓展知识:资源税是指由国家征收的一种特殊性税收,它是以资源为基础,以采矿物资源、林木资源、石油资源和天然气资源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税收。资源税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对推动我国资源开发、促进节约资源利用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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