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公司是购货方2022.6月发生了退货,我方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红字信息表,销售方也给开来了红字发票,但是发票未填写购买方的地址电话,开户行和账号这俩项,这发票能用吗?

木水星辰
于2023-03-01 19:45 发布 751次浏览
- 送心意
999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3-03-01 19:56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红字信息表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能作为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发票内容必须准确,包括购买方、销售方、内容等内容都要填写准确;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有效的机构代码,税号和销售方地址等证明文件;
3、必须注明购买方地址电话,开户行和账号;
4、发票上的金额要与购货方的交易金额一致。
从上述条件来看,由于销售方给出的红字发票未填写购买方的地址电话,开户行和账号这俩项,因此不能算作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要求销售方补开正式的发票。
拓展知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只能流通于纳税人之间,终端客户不能使用,而发票未填写购买方的地址电话,开户行和账号,会影响发票的真实性,从而在税务审核时出现问题,所以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认真填写发票的相关内容,以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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