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单位是事业单位差额补助单位,我单位人员分合同工和编制人员,编制人员工资是财政拨款发放,合同工正常是单位基本户发放,我想问关于计提工资的时候这两类人的工资需要分别计提吗还是一起计提就可以了
务实的月光
于2023-03-01 19:27 发布 836次浏览
- 送心意
999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23-03-01 19:35
您好,计提工资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实行的。因此,根据您的情况,您的单位合同工和编制人员的工资发放方式不同,在进行计提时也应分别计提。具体而言,合同工的工资将归入单位的基本户,而编制人员的工资则应归入财政拨款进行发放。
对于计提工资而言,企业应该按月对付给员工的工资提取相应比例的资金,作为工资费用下一个会计期间的计提。计提工资的方法则取决于企业是否将部分工资支付给员工,以及工资费用实际发生时是否已完全支付。
拓展知识:除了计提工资,企业还需要计提其他费用,其中包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等等。而且,企业的实际支出和计提费用应保持一致。也就是说,如果在某一个月份中实际支出费用比计提费用多,那么企业就应补充计提费用,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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