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新建账套,金蝶软件科目初始数据,本年累计借方 问
资产负债表科目是录入,年初余额 ,本年累计的借方,贷方发生额,期末余额 利润表项目录入 本年累计的借方,贷方发生额 答
老师好,员工离职了,在个税APP想要查他的身份证号码 问
您好,在信息采集里面,你点了非正常这里面也有的 答
请教一个转让专利权(专利所有权)给其他公司业务 问
同学你好,由于前期专利成本已全部费用化,账面无 “无形资产” 余额,因此转让时无需 “结转无形资产成本”,仅需按 “销售无形资产” 核算收入和税费;开票时重点备注专利号证明业务真实性,无需强制评估;选择优惠税率(小规模 1%、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降低税费,实现 “合规 %2B 无额外费用” 的目标。 答
老师您好初建 账套可以修改吗 问
已经建好的账套不能修改 答
老师,我们公司是做定制化的嵌入式软件开发,我们签 问
你好,这个你最终如果是会申请专利,就建议做研发支出。 答

我个体户核定征收,超了核定税额要去哪里报个人所得税
答: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如果您的个人所得税超过核定税额,您应当到当地税务机关报税。报税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需要准备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材料,包括纳税主体证明、税收类别证明、税收征管证明、扣缴义务人证明等;其次,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费;最后,在税务机关办理完毕后,缴纳税款后,就可以取得税务机关给出的税务发票。拓展知识:报税前,建议您可以先查看一下当地税务机关的网站,以便了解有关税务的政策和办理流程。
个体户核定征收,定期定额,系统自动申报了增值税与经营所得税,但是我们经营额超限额了,手动申报从哪里进去呢
答: 你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网站或者相关的税务APP进行手动申报。首先,你需要登录你的税务账户,然后在首页选择"我要办税",接着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增值税"或"经营所得税",然后按照提示进行手动申报。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个体户,核定征收,超过核定征收额以后,去现场申报个体经营所得,填写的收入是不含税的收入,还是含税的收入,税务局是在哪里基础上核算税款啊,
答: 不含税的销售收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深圳市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纳税人范围 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核定征收“经营所得”项目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及虽未取得经营证照,但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证、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持续生产经营的个人纳税人(以下均简称纳税人)。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明确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原则上不得采取定期定额、事先核定应税所得率等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核定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定率征收。 (一)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 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见附件1)执行。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其中涉及合伙企业的,应当再按照分配比例,确定各个个人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2.应税所得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见附件2)执行。 3.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三)定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 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0.8%执行。 三、按照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采取偷税手段隐瞒收入额或者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个人所得税进入税务检查程序的,税务机关对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依照附件1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其应纳税额,对采取其他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依据附件2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其应纳税额,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四、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按照原有规定多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退抵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按月) 2.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7月25日 附件1: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按月) 序号 月度经营收入 征收率(%) 1 10万元(含)以下的 0 2 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以下的 0.8 3 30万元以上的 1 注:按季申报的纳税人按照月度征收率表换算为季度征收率表 附件2: 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行 业 应税所得率(%) 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0娱乐业除外);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 5 90娱乐业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