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来料加工要在退税系统里填报的《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申请表》是由外贸企业填报吗?来料加工持海关签发的“核销结案通知书”在退税系统里的单证向导里填报的《免税证明核销申请表》是由被委托的加工企业填报吗
静谧之音
于2023-02-13 22:06 发布 412次浏览


- 送心意
杨家续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3-02-13 22:36
您好!从事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在取得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后,应在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开具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申请表》。故由出口企业填写
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并办理海关核销手续后,持海关签发的核销结案通知书、《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证明核销申请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故由出口企业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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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从事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在取得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后,应在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开具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申请表》。故由出口企业填写
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并办理海关核销手续后,持海关签发的核销结案通知书、《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证明核销申请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故由出口企业来填写
2023-02-13 22:36:27

同学你好
办理时间
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的,应当在海关办结核销后(以结案日期为准)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开始至次年5月15日前,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
报送资料
① 海关签发的核销结案通知书
② 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③《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证明核销申请表》
④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普通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自2022年6月1日起,“纳税人办理来料加工委托加工出口货物的免税核销手续时,停止报送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⑤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并办理海关核销手续后,提交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并持上述纸质资料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具体电子申报流程操作如下:
步骤一
在申报软件离线版录入数据
1.登录申报软件正式版,进入【向导】-【证明申报向导】-【二、证明申报数据录入】-【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证明核销申请表】
2.录入数据:点击【进入】后,在《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证明核销申请表》界面,按照右下方的数据项说明,填列对应数据。
3.点击【保存】对数据进行保存。如有新增可在弹出窗口选【保存并添加】。
步骤二
生成证明申报数据
1.所有数据完成录入保存后,选择【三、生成证明申报数据】-【生成出口证明申报数据】
2.在弹出的【生成出口证明申报数据】对话框内,选择【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证明核销申请】,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弹出【申报数据列表】对话框。
3.在弹出的【申报数据列表】对话框,点击【确认】,进行数据生成。
4.保存生成数据。数据生成后,系统提示【请输入申报数据存放路径】,点击【浏览】指定存放路径后,点击【确定】按钮。
5.数据生成保存成功。
步骤三
数据申报
将离线版软件生成并保存的退税数据包xml文件上传到电子税务局进行数据自检,自检无疑点或无不可挑过疑点,进行正式申报,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电子税务局流程指引】如下:
1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模块-【出口退税管理】
2
二、选择【出口退税自检服务】-【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核销数据自检】-【离线申报】
3
三、进入【数据自检】,上传在离线版生成的数据,进行数据自检。
1.点击【上传】,选择数据。
2.点击【开始上传】上传数据到电子税务局。
3.开始数据自检,可在【自检状态】查看进度,【自检结果】显示疑点个数,点击具体的数字可查看详细的疑点描述。
4
四、自检无疑点或无不可挑过疑点,在“操作”栏点击“确认申报”将数据转为正式申报或按下列流程操作正式申报:
1.选择左侧【正式申报】,点击右侧【上传】按钮,弹出上传数据页面。
2.在弹出上传数据页面中,申报方式选择【直接申报】,点击【选择文件】按钮,选择已完成自检的数据,点击【开始上传】,上传数据正式申报。
3.上传完毕后,界面会出现相应的信息,可查看【审核状态】跟踪申报进度。
4.税务机关审核后,企业如需要下载反馈信息,可在【审核结果反馈】模块,输入对应【所属期】,点击【申请】下载相关反馈数据。
【政策依据】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
2022-11-02 11:29:38

你好!看看下边的链接
http://wenku.baidu.com/view/141d3d75f242336c1eb95e3e.html
.
2016-07-25 09:50:28

在离线版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中,填写退运证明的步骤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然后选择“证明开具”,再选择“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开具”。
2.点击“新建”,填写需要办理退运证明的货物信息,业务类型选择“退运”,退(免)税状态选择“尚未申报退(免)税”。如果有涉及多条出口报关单,则点击“保存并增加”,逐条录入。请注意,退运数量不得大于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数量,且应按照退税率文库中的计量单位所对应的数量填写。
3.点击“生成申报数据”,经数据自检没有不可跳过疑点后,勾选数据,点击“证明申请”,即可完成退运数据申报。
4.在“申报结果查询”中查看审核状态,“税务事项通知书”可查看税务机关受理结果,“证明文书开具”可下载盖有税务机关公章的表单。
2023-11-08 14:37:16

①免抵退税预申报
生产企业每月出口后须根据出口报关单逐笔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出口明细数据,按照如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进入“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退税向导→二免抵退税明细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逐笔录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
第二步:进入“四免抵退税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
第三步:进入“四免抵退税预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注意:如果属于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51号公告规定的“申报退(免)税须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的五类出口企业”,每月还需进行“出口货物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
生产企业持生成的电子数据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免抵退税预申报,经预审反馈,可以将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齐全及逻辑审核无误的资料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②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生产企业每月初去主管税务机关预申报后,将主管税务机关反馈的电子数据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五预审核反馈疑点调整→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预审疑点反馈情况查询”后,如果有缺少电子信息或者录入出口明细错误的情况,可进行“五预审核反馈疑点调整→撤销已申报数据”,只将出口单证及电子信息齐全的出口明细数据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然后按照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第一步:将出口明细数据进行修改,进入“退税向导→二免抵退税明细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
第二步:进入“六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数据一致性检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第三步:进入“八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录入”;
第四步:进入“九免抵退汇总数据采集→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点击“增加”按钮,点任意键,自动生成免抵退申报汇总表,点击“保存”;
第五步:进入“九免抵退汇总数据采集→免税退汇总表附表录入”,点击索引窗口;
第六步:进入“九免抵退汇总数据采集→免抵退税申报资料录入”,点击“增加”按钮,在空白处点击一下,自动生成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点击“保存”;
第七步:进入“十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打印申报报表;
第八步:进入“十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生成汇总申报数据。
生产企业在打印出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后,每月初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将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上的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除按纳税申报的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上期《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然后生产企业持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原始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A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以下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此联)(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简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B出口发票;
C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
D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下列资料:《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③生产企业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账务处理
A生产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原材料,海关予以代征了增值税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口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然后根据生产完工程度,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结转至库存商品科目。
B出口时的会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规定,免抵退税申报是单证信息齐全了后才进行,所以企业在出口时信息一般不齐,因为还未进行免抵退税申报,不用考虑免抵退税的影响,企业只需对出口业务是否应确认收入进行处理,一般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因为此时不用考虑免抵退税的影响,所以也无须将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转入营业成本,会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C单证信息齐全时的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当月根据单证信息收齐出口额乘以增值税征退税之差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实务中,企业可以不管具体的业务,只需将当月《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转出即可。
D免抵退税正式申报后次月的会计处理
a在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的次月,企业应按照主管税务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36栏“当期应退税额”确认应退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b在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的次月,企业应按照主管税务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37栏“当期免抵税额”作账: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因为上述会计处理不会影响应交增值税的核算,但是其作为税务机关免抵调库的依据,而且企业应就免抵税额缴纳城建税等附加税,建议企业为了明细反映免抵税额,进行上述会计处理。
待企业收到了出口退税款时,再冲减“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2)进入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点击“系统维护-代码维护-一键升级商品码”,选择下载的退税率文件,点击确定,选择“是”更新,将所有代码设为自用商品。注意:建议最新退税率文件下载保存到根目录下。
2019-05-05 2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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