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一堂不能抵扣专用发票情况课时,有一种情况不是很理解?如图所示,是不是分这几种情况:1.09年前固定资产不可以抵扣2.09年后,购入用于生产经营的汽车、机械、设备等可以抵扣,轿车、游艇、建筑物等不得抵扣3.09年前,按照简易征收率2%的,按减2%计算增值税是这样区分吗?判断不对,麻烦帮忙改正并解析情况
嘘言わないて````````
于2017-09-20 23:16 发布 891次浏览

- 送心意
笑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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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在特定条件下可以选择简易办法依照 3% 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营改增之前,部分固定资产可能没有抵扣进项税,如果现在按照较高的税率交税,税负可能过高,对纳税人不太公平。
其次,给予纳税人选择权。有些购买方可能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纳税人选择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 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就可以开具专票,满足购买方的需求。
这种情况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一定限制条件:
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按 3% 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开具专票,或者按 3% 减按 2% 征收增值税,但此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规定只适用于符合简易征收的转让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行为;
不管纳税人选择按 2% 还是 3% 征收率纳税,其进项税额都是不能抵扣的;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适用这一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90 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 3% 征收率减按 2% 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 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如,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原价 100 万元,已计提折旧 20 万元,销售价格为 80 万元。如果选择简易办法依照 3% 征收率减按 2% 征收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80÷(1 %2B 3%)× 2% ≈ 1.55 万元;如果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 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则应缴纳增值税:80÷(1 %2B 3%)× 3% = 2.33 万元,同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取得专票后可按 3% 的税额进行抵扣。
2024-09-18 11:49:17

您好:
可以这样理解,但是要注意,2013年8月1日之前购进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013年8月1日之后购进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017-09-21 00:48:31

如果没有抵扣就是按含税价计入原值的
2018-01-11 13:39:49

你好!选择简易征收是不可以开专票的
2019-08-05 07:02:06

一、将要处置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二、发生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
三、处置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四、清理净损益
1、如果是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2、如果是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贷:固定资产清理
2019-01-02 1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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