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三 2021年2月1日,甲公司停止自用一座办公楼,并与Y公司(非关联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将其租赁给Y公司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0×2年2月1日。2021年2月1日,B公司将该办公楼从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该办公楼2021年2月1日的账面价值为8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0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 1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上述办公楼列示为投资性房地产(余额为1 100万元),并在2021年度损益中确认3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说明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无私的飞鸟
于2023-02-07 22:36 发布 482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相关问题讨论

不恰当
固定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部分,应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而不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23-02-07 22:38:51

计算的话,它的价值是不变的。他还是按照之前的成本模式折旧处理。
2022-07-25 22:24:24

是的,您提到的诸多规则都是正确的。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计量转换为自用时,会计分录中的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而该公允价值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净值之差,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23-03-24 15:17:52

您好,这个题目选的是AB的呢。
2024-03-27 23:39:04

你好,是直接 借:投资性房地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020-07-29 11: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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