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区别和联系

爱笑的流沙
于2015-11-04 13:02 发布 3115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5-11-04 13:07
一、混合销售行为
(1)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2)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3)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综上所述,在把握混合销售行为时应注意三个“一”。
①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
②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应税劳务的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
③混合销售只征收一种税,即或征增值税或征营业税。
【例】A公司生产销售铝合金门窗。2005年5月销售给B公司铝合金门窗取得不含税收入10000元,同时负责为其安装,取得不含税劳务收入3000元。
分析: A公司的销售铝合金门窗和安装业务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两项业务的款项只向B公司一家单位收取;A公司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企业,因此对此项行为只征收一种税,即增值税。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此行为符合三个“一”的条件,因此,该行为属混合销售行为,而不是兼营行为。
二、兼营非应税劳务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1.在视同销售中不作为收入的会计处理:企业在移送货物时,根据货物公允价值计算销项税额,在会计处理上应确认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期末,在企业缴纳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某企业将自产甲产品20台,用于本企业不动产基本建设工程,该产品单位完工产品成本是2000元/台,售价为3000元/台,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50200
贷:库存商品--甲产品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
2.在视同销售中作为收入的会计处理:会计核算应将自产或外购货物用于馈赠、样品赞助、广告、奖励、职工福利、分配给股东等活动作为销售处理。
例:某企业将自产甲产品100台,作为福利发放给企业基本车间一线工人,该产品单位完工成员是2000元/台,售价为3000元/台,增值税税率为17%,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 35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51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35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
同时,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
2022-04-21 23:03:14
你好,是可以既有混合销售行为又有兼营行为的
2019-11-15 09:56:34
你看一下你的主表和附表截图过来。
2022-01-11 11:51:17
你好同学
应税行为包含销售货物的
2022-02-12 17:40:30
你好
视同销售行为销售额的确定 两种情况需要主管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①视同销售中无价款结算的;②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销售额核定顺序及方法如下: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3)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
2023-06-25 14: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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