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养殖公司采购鱼苗的运输费、加油费、高速过 问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鱼苗--运输费/加油费/过路费(三级科目),贷:银行存款,销售时转入主营业务成本,借:在业务成本,贷:消耗性生物资产--鱼苗--运输费/加油费/过路费(三级科目) 答
@董孝彬老师,关于刚才那个问题还是有疑问 问
销售出去收取税点就得全额计算,计算方法不一样 上面写了 销售出去不收税钱,按差额 答
我们报价给A价格是未税一台2360元,A报给B是含税31 问
一般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 答
公司委托外部单位开发的软件无形资产,会设计到哪 问
公司委托外部开发软件无形资产,税务问题有: 增值税:取得专票可抵进项(用于非应税项目等除外);委托境外需代扣代缴。 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开发费用,可资本化摊销或费用化扣除;若属研发,还能加计扣除。 印花税:技术开发合同按所载金额 0.3‰贴花,区分经费和报酬的按报酬计税。 附加税费:以实缴增值税为基,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税率依当地规定。 答
我们报价给A价格是未税一台2360元,A报给B是含税31 问
先算你方报价的含税价:2360×1.13=2666.8 元 差价总额:3100-2666.8=433.2 元 扣除多缴的增值税及附加(约 56.81 元)后,应退 A:433.2-56.81≈376.39 元 答

他这个混合销售行为和税兼营行为,他们分别指的是什么?
答: 混合销售和兼营区别: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
那个销售行为该怎么去理解呢?
答: 您好,销售是人类一种主动的、有目的的行为,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获取自己想要的或追求的“东西”——不管是什么“东西”,其根本方法就是通过提供别人认可的“东西”——不管是什么“东西”——来达到这一目的。销售行为就是人们通过提供别人认为有价值的“东西”来达到自己目的的行为,所以销售行为是有目的甚至是有计划的。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区别和联系
答: 一、混合销售行为 (1)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2)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3)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综上所述,在把握混合销售行为时应注意三个“一”。 ①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 ②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应税劳务的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 ③混合销售只征收一种税,即或征增值税或征营业税。 【例】A公司生产销售铝合金门窗。2005年5月销售给B公司铝合金门窗取得不含税收入10000元,同时负责为其安装,取得不含税劳务收入3000元。 分析: A公司的销售铝合金门窗和安装业务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两项业务的款项只向B公司一家单位收取;A公司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企业,因此对此项行为只征收一种税,即增值税。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此行为符合三个“一”的条件,因此,该行为属混合销售行为,而不是兼营行为。 二、兼营非应税劳务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


庄老师 解答
2022-04-21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