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劳务派遣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是差额征税,确认收入时候,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缴纳的时候,就转为借方,没有设置其他明细科目,这样做是否否和税法,正确的增值税会计分录
金卫
于2017-08-22 17:39 发布 1053次浏览
- 送心意
方亮老师
职称: 税务师,会计师
2017-08-22 17:53
您的做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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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为什么确认税收优惠只确定增值税的税收优惠,而所得税是计提但不用确认优惠,是因为所得税仅是预缴的原因吗?
2018-05-25 04:27:08

您的做法正确。
2017-08-22 17:53:28

你好,一般纳税人开普票确认收入是计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20-07-24 16:51:13

您好
一般纳税人正确的
小规模纳税人把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改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就可以了
2019-07-10 19:04:03

转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1.结转进项和销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2.结转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19-03-07 11: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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