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问一下新注册个体户是定期定额方式的,需要申 问
新注册个体户是定期定额方式,不用申报 答
老师,请问一下项目上的临时工工资,都是不超4000的, 问
同学,你好 按照劳务报酬来申报 答
老师这个高速通行费自动从公司公帐扣费的应该是 问
先付款挂的是其他应收款,现在收到发票冲 答
一个公司打入协会10000元,这个协会的副会长单位是 问
同学,你好 管理费用-办公费 答
老师可以提供快速计算劳务报酬个税计算表和工资 问
同学,你好 只有工资计算的 https://www.acc5.com/search.php?type=download_model&word=%E5%B7%A5%E8%B5%84%E8%AE%A1%E7%AE%97 答

16周岁能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吗
答: 年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犯罪时未满十八周的人,不适用死刑。
公司监事在什么情况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答: 你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象这样的情况,老板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答: 你好同学,你要把问题描述清楚完整再发布出来,知道的老师才会答复你哦,感谢你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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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1 08:58
邹老师 解答
2017-08-11 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