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A公司购买了代理退税服务(年包)后,实际操作时 问
您好,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 答
老师,我们是小规模公司,工厂开发票要收我们8-10个 问
你好!这个确定不了。利润高就不会 答
购进一批材料入库,支票价10万,税13%,另发生运费2000 问
计算本月多交或未交增值税 1.购进材料入库不含税材料价:10万进项税额:10万 * 13% = 1.3万运费可抵扣税额:2000 * 9% = 180元进项税合计:1.3万 %2B 180元 = 13180元 2.销售产品不含税销售额:50万销项税额:50万 * 13% = 6.5万 3.购进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按买价10%计算):20万 * 10% = 2万 4.购进设备不含税设备价:5万进项税额:5万 * 13% = 6500元运费可抵扣税额:1000 * 9% = 90元 5.仓库火灾转出进项税额:3400元 6.捐赠灾区视同销售销项税额:3万 * 13% = 3900元 7.上月应交增值税支付与本月应交增值税计算无关,但减少银行存款。 本月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2B 转出税额 %2B 视同销售销项税额 = 6.5万 - (13180元 %2B 2万 %2B 6590元) %2B 3400元 %2B 3900元 = 65000元 - 39770元 %2B 3400元 %2B 3900元 = 32530元 本月已交增值税 = 上月应交增值税 = 2万 本月多交或未交增值税 = 本月应交增值税 - 本月已交增值税 = 32530元 - 20000元 = 12530元(未交增值税) 写出下列业务分录 1.购进材料入库 借:原材料 10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180 贷:银行存款 115180 1.销售产品 借:应收票据 56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00 1.购进免税农产品 借:原材料 1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0 1.购进设备 借:固定资产 510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90 其他应付款 800 贷:银行存款 58480 1.仓库火灾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23400 贷: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税额) 3400 (假设后续处理是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234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3400 1.捐赠灾区(假设捐赠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28000 贷:库存商品 28000 借:营业外支出 39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00 1.上月应交增值税支付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答
老师想问下, 发票可以直接开*劳务*下水管更换含配 问
不对 要开配件的税收编码 答
老师好,请问按照约定,甲公司的股东A投资1000万元,其 问
你好同学,工商登记不是确认实收资本的必要前提,“实收资本”已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的情况下。实收资本的确认日期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日期: (1)被投资公司股东会作出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 (2)新股东的出资协议已经签署并生效; (3)增加实收资本和变更股权结构所需的外部审批(如需要)已经获得; (4)股东已经实际完成了出资的缴纳,包括将货币出资缴入公司的银行账户和将非货币出资完成财产权转移手续,且符合《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对出资要件的规定。 综上,工商登记不是确认实收资本的必要前提,但公司未作出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决议,并尚未修改公司章程,已收到的投资款应确认为其他应付款,在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后确认为实收资本。 答
象这样的情况,老板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答: 你好同学,你要把问题描述清楚完整再发布出来,知道的老师才会答复你哦,感谢你的支持与配合。
16周岁能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吗
答: 年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犯罪时未满十八周的人,不适用死刑。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在公司授意下做假账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另外,需要怎么防范不受牵连呢?
答: 1、做假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应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刑法等均对做假账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现附相关法律依据,一看便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尽量取得能够证明证实这笔业务真实发生的原始凭证,例如购进情况下需要有保管人员出具的入库单、采购部门出具的采购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