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李爱文老师
职称: 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2017-07-16 13:18
一、 正确的做法,这49元属于公司的收入,只是公司放弃自己的权利。但税务不放弃征税的权利。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49
贷:主营业务收入 47.5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43
二、上述在实际工作中,饭店的处理经常是不计收入
按实际收的现金款入账做收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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