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丙公司代为加工产品一批材料成本是200万。加工费为300万,不含税,由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10万元。甲公司将半成品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消费 1、甲公司委托加工物资收回,继续用于生产。怎么编辑会计分录。 2、甲公司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直接对外销售,怎么编辑会计分录。

彪壮的棒球
于2022-12-27 07:41 发布 797次浏览
- 送心意
李某某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22-12-27 07:56
同学你好,正在作答,请稍等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正在作答,请稍等
2022-12-27 07:56:43
您好
借:委托加工物资 300000
贷:原材料 300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24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40000*0.13=31200
借:应交税费-消费税 (300000%2B240000)/(1-0.1)*0.1=60000
贷:银行存款 240000%2B31200%2B60000=331200
借:原材料 300000%2B240000=54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540000
2022-05-19 10:57:13
借委托加工物资300000
贷原材料300000
2022-05-18 10:51:29
您好,因为加工费属于固定支出的,只要有材料成本,必然涉及到加工
2022-04-05 10:00:14
你好,应代收代激的消费稅=(400000%2B25000)/(1—15%)*15%
2022-05-30 09:13:5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李某某老师 解答
2022-12-27 08:19
李某某老师 解答
2022-12-27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