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公司在20年21年向上海一家公司购买了原料,这家公司在今年上半年转给了别人,转让后的老板改了经营范围,违规开票,被税务稽查,然后我们这边税务局要求先做进项转出。这样我该做如下凭证:借:原材料 贷:进项税额转出 在问题查清后做红字,老师,这样做对不对?

青鸟
于2022-12-09 09:52 发布 474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2-12-09 09:53
你好,实际有业务的,借原材料,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做这个可以的。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实际有业务的,借原材料,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做这个可以的。
2022-12-09 09:53:32
同学。
借 营业外支出-罚没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22-10-11 17:12:08
1.借:主营业务成本 ××(转出的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转出的进项税额)。
2023-12-01 11:37:09
你好!光说这个金额,概率比较低
2023-10-31 10:28:28
你好!最终是没错,但是这样不清晰。建议分开
2023-12-06 0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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