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2月1日,王某到甲公司工作,2020年6月1日,双方的劳动合同期满,甲公司不再与张某续签。已知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王某月平均工资为6 000元,甲公司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4500元。请问:劳动合同终止后甲公司应向王某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
有魅力的发箍
于2022-12-07 22:48 发布 653次浏览
- 送心意
悠然老师01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学员你好,计算如下
5.5*6000=33000
2022-12-07 22:50:15

同学你好,上班月份是7*12+3=87个月
2023-03-09 16:48:51

你好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2010年4月1日,张某到甲公司工作,2016年8月1日,所以是按6.5年计算,所以选择D选项
2022-04-06 16:26:07

你好,同学。
你这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间为 2013.4.1-2019.3.30这里是整年,后面的 4.1-8.1只有4个月。
2020-04-25 17:03:33

您好,学员,本题考查的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问题。王某在甲公司工作2 年8 个月,超过半年按照一年计算,因此工作年限应为3 年,且王某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3 倍,因此甲公司依法应向王某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4000*3*3=36000 元。
2019-08-28 18: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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