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1月3日,甲公司与某客户签订一款软件销售及后续技术服务的合同,并经双方批准。该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20×1年6月30日交付软件, 并于20×1年7月1日至 20×2年6月30日提供与该软件相关的技术服务 (软件不需要改进,在编写过程中客户无法控制);软件及技术服务不含增值税的总价为5000000 元,假定该项交易属于混合行为,增值税税率均为 13%,客户应在收到软件且能够正常使用时一次付清;如果该客户于20X1 年3月31日前预付全部价款,则不含增值税的总价为48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于收到全部价款时开具。甲公司单独销售该软件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为 4080000元,单独提供一年技术服务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为1020000元,合计 5100000元

能干的爆米花
于2022-12-06 10:03 发布 923次浏览
- 送心意
微微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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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借:原材料 26,000%2B1000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0*13%%2B1000*9%,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借方合计金额)
2022-04-01 11:43:43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
2022-12-06 10:11:44
您好
借:应收账款198000%2B26000=22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1-0.01)=198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000
借:银行存款224000
贷:应收账款224000
2024-03-16 19:55:30
同学你好,请问你的问题是什么呢?
2023-05-16 09:17:19
你的开票份数是肯定会包括作废的发票。毕竟发票虽然作废了,但你的确有开过。“专用发票汇总表”里面的销项正数金额,是指本月你所有开具出去的发票(包括已作废的),实际销售金额,才是减掉作废和冲红后的正常开具发票的销售金额。
如果本月你未作废,未冲红,那么你的“实际销售金额”才等于“销项正数金额”。
2023-07-28 06: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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