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生产型出口退税企业,2016年7月出口一批新设备给公司在国外的公司,当时账务处理:借记:固定资产,应交税费进项,贷记:应付账款,可是到2017年5月未能按时申报,税务机关让有发票的做内销申报,无票的做免税申报,账务应该怎么处理,会计分录怎么做?
小耳朵
于2017-07-07 12:52 发布 1072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2017-07-10 08:34:53

收到出口退税时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征税率和退税率差额的账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019-09-11 14:25:12

请问 应交税费—出口退税这个科目要不要结转
2024-03-08 16:16:37

具体的处理步骤如下:1.取得出口退税票据,确认收入金额;2.登记国税局出口退税;3.登记银行存款;4.计算出口退税税额;5.登记专款专用账户出口退税;6.归还出口退税;7.结账并及时归档出口退税的相关资料。
2023-02-25 17:11:46

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税法上,对“免、抵、退”税办法有三步处理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
2、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会计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也相应有三种处理办法。
1、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019-04-17 23: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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