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餐饮服务企业属XX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2020年12月份,累计实现营业收人16597000元,缴纳各税费合计863030元。单位审计人员于2021年1月份对该餐饮服务企业2020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审计人员用逆查法对该餐饮服务企业2020年度的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进行了审查。在审核资金往来账簿时,发现“应付账款”科目贷方有一笔本XB公司转来的款项169000元,原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169000 贷:应付账款--XX公司169000 经内部审计在2020年初XL公司“应收账款”借方发现余额12万元,2020年累计借方发生额20万元、累计贷方发生额20万元,期末借方余额12万元。查询与XL公司无供货行为。确认:XL公司转款169000元,应该确认收入(含税)。

激昂的季节
于2022-11-17 18:00 发布 532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丸子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请问是什么问题呢?
2022-11-17 18:23:08
若不考虑增值税,是这样的
2025-05-28 15:45:07
可以的,等确认收入时,再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就可以了。
2018-09-26 13:00:33
你好,是同一个月发生的吗?如果是的话没有区别的。
2022-10-10 09:02:30
同学,你好
借:银行存款95
管理费用-服务费5
贷:应收账款100
2022-04-07 11: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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