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公司有一个具体问题,看看能否帮助解决:我们公司有一个铸造分公司,我们是沈冶重装总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都是独立的,人员也都是独立的,独立缴纳社保。现在企业处于司法重整期间,司法重整很快结束,企业想把原有铸造分公司设立成总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原有分公司的房产土地和资产都变更到子公司名下。问题:是否试用重组政策?企业从公司法角度如何进行分子公司的转换(如何操作)才能享用这个重组政策?是否不用缴纳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
郑丽
于2022-11-16 09:16 发布 379次浏览
- 送心意
清风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2-11-16 09:48
可以适用重组政策中的分立公司行为,分立在工商层面需要股东会决议同意,然后把分公司的资产分离出去成立新的公司,公司股东还是原来分立前的公司股东。可以享受免缴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也要正常的交纳的同学
2021-05-07 11:41:37

您好!你说的不算什么?
2017-04-20 10:29:43

城建税7%地方教育2%教育附加3%。
2020-06-29 13:23:53

子公司缴纳契税
印花税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合同缴纳
感谢您的提问如果满意请给五星谢谢
2019-11-12 16:28:22

你好,稍等我这边写下发给你
2024-04-05 14: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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