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第六项其中(一)(二)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2、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房产售出前是否免征房产税? 3、作为房地产开发销售与作为自建房(工业)及二手房(工业)转让,两者分别涉及哪些税费?涉税政策及相应税务处理的主要区别?

郑丽
于2022-11-15 16:16 发布 593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相关问题讨论
1,对的
2,出售前属于存货,不缴纳房产税
3,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2022-11-15 16:17:19
学员您好, 借:银行存款,借:税金及附加(负数)
2022-12-06 16:21:30
增值税处理:
1.销售额的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如果精装修费用包含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装修费用应视为销售价款的一部分,按照销售不动产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情况下,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税率为9%
土地增值税处理:
1.装修费用的扣除:根据国税发〔2006〕187号文,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并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此外,可以加计20%的扣除
2.扣除项目的限制:如果装修费用不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可能无法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但具体操作需结合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和实践。
2024-06-27 19:32:26
您好,这个的话,预交就是正常的 借 应交税费 预交增值税 这样就行 贷 银行存款
2024-07-04 11:47:58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在按税法规定结转营业收入时,可作为销售税金,按与营业收入配比的原则在税前扣除。已作为销售税金在税前扣除的土地增值税,在开发项目实际清算时,经清算退回的多缴的土地增值税,应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当期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一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2-03-11 09: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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