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7-07-02 22:00

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购入桩基取得增值税发票,打桩施工公司开具打桩费用的建筑业发票,请问:作为甲供材的桩基是否需要开具建筑业发票?.

李老师2 解答

2017-07-02 22:23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甲供材”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购买材料时,已经取得了相关增值税发票;施工方应当按照收到的工程款,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材料金额开具建筑业发票。施工方缴纳营业税时,应当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确认计税营业额,即: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设备的价款。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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