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所在公司是餐饮企业,是总分结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工会经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是由总部汇总纳税,总部名下有6家分店,总部、各店在财务软件里各自单独核算,主要提供餐饮服务;其中有3家门店自己单独申报环境保护税,印花税,个税,剩余的部分都是由总部汇总申报。 大概2021年1月春节前,单独申报的3家门店由各自的税管员通知会计:让核定环保税税种并补交了滞纳金和税款,但是总部的专管员没有联系我必须认定环境保护税,我也没有主动去认定该税种,所以不知道总部是否应该交环境保护税公司是93年成立的,经历了营改增以后,税务局对企业的管理方式就一直这么延用下来了。总公司不提供餐饮,每个月主要有租金收入,调拨
哭泣的花瓣
于2022-08-14 16:01 发布 991次浏览
- 送心意
思顿乔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2-08-14 16:03
你好,所以你想咨询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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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所以你想咨询的是?
2022-08-14 16:03:56

首先,这个你这里有总部,下面有一些门市,那么你这些分店呢,如果说没有在同一个地区,那么所属税务局管辖是不一样的。那么这种情况你就根据你当地税务局核定的数据处理就行了,并不一定所有的都要一致。
2022-08-14 18:44:43

087:请问,营改增以后做入管理费用的税费,可以转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吧?
2017-07-05 14:29:25

是的,营改增后在税金及附加里核算
2017-05-16 23:18:28

是的 实际缴纳之前都要计提
2019-07-07 11: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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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4 16:41
思顿乔老师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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