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挂靠建筑企业, 一、假如项目为总价1000万,依我们为核算主体,需给被挂靠方2%的挂靠费20万. 1.被挂靠方给我们开什么项目的发票? 2.这20万应该算他们的利润吧? 二、如果依被挂靠方为核算主体,我们除了给2%的挂靠费,还需付增值税及附加税?如果我们能提供进项发票抵扣,抵扣的金额是不是应该返个我们?这抵扣的进项额被挂靠方是不是不能作为利润留下?
郑丽
于2022-08-05 16:21 发布 50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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