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销售,今年退回,现在怎么做账? 问
做收入与增值税相反分录 答
民间非营利性组织协会到基层走访慰问的工作人员 问
同学,你好 民间非营利性组织协会在基层走访慰问过程中发生的工作人员工作餐费,属于与组织宗旨直接相关的业务活动支出,应计入“业务活动成本”科目,并做好明细核算和凭证留存,以确保通过审计。 答
我要打印25年总账和明细账,自动生成的总账和明细 问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答
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就算这样显示对? 问
应该是先登记完当月所有的入库,再结转出库 答
算土地增值税时与转让房地产相关的税金包括什么 问
你好。非房产企业时城建,教辅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房产企业不包括印花税 答

老师,小规模建筑行业,异地经营自己开3个点的专票,季度超过45万,要预交税金吗?
答: 学员您好,是的,对的,异地项目需要预交税金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建筑行业预交增值税怎么计算?
答: 你好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1%2B9%)*2% 简易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1%2B3%)*3% 小规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1%2B3%)*3%,疫情可按1%,也就是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1%2B1%)*1% 今年是季度小于15万 免于预交 还有就是很多地区是不跨本地区市不预交 可以问下您们当地税局12366 一、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二、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2B9%)×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2B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三、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自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3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继续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建筑行业外地的项目需预交税金,本地的需预交吗
答: 你好,本地的不需要预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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