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单位,2016年少支付聘员工资,后离职后无法取得联系支付,账上长期挂在其他应付款贷方 4787.22元。 现在账务上需要冲平,是不是借:其他应付款4787.22 贷:其他收入4787.22 呢? 2、政府单位2019某月某员工由原单位离职入职我单位,申报工资时候发现,社保已由原单位缴纳。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贷方长期挂账1224.47元。 现在账务上需要冲平,是不是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1224.47 贷:其他收入1224.47因为是以前年度 是入其他收入还是以前年度盈余调整还是用其他科目处理呢?

小鱼儿
于2022-07-20 17:58 发布 2181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相关问题讨论
1,是的
2,以前年度盈余调整处理
2022-07-20 18:13:24
计提借管理费用-工资/社保/公积金(单位负担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公积金(单位负担的)
发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个人负担的)
应交税费-个税
银行存款
缴纳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单位负担的)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个人负担的)
贷银行存款
2022-10-05 15:35:29
您好
请问您有什么疑问
2022-09-06 09:54:26
你好 ;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这个是相当于你发工资的时候 扣除了 这部分社保 金额 到时去 支付给税务局那边的
2022-03-09 09:39:19
你好,第二种是正确的。
2022-02-22 11: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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