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开出销项发票,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税金1%),6月份红冲发票后重开的发票采用简易计税(税金3%)也就是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现在贷方科目不一样,请问怎么处理
大虫子
于2022-07-05 17:18 发布 649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2-07-05 17:20
您好!这个没关系啊。你重新开了,重新交税就好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
老师看了分录,如果不用交税,转到营业外收入是没问题的
2024-04-28 13:34:56

你好,按这个分录 处理 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收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
2019-02-13 16:12:04

可以的,可以这样账务处理的
2022-05-19 15:43:20

没有 出口免税
2016-06-30 13:53:09

你好 借:应收账款,贷:收入,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_
2022-03-15 1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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